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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老服务体系的完善是一个系统工程,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,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、多层次的服务需求。以下是一些关键措施:
一、加强顶层设计与政策供给
完善总体制度设计:抓好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,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立法,推动形成国家法律与地方法规相衔接的法治体系。同时,科学谋划并做好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编制工作,增强规划的科学性、前瞻性和实效性。
加强专项政策支撑:研究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推动出台的专项配套法规政策,如城乡特困老人供养服务制度、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、基本养老服务制度等。同时,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,为准确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奠定基础。
二、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
居家养老服务:增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,发展助餐、助浴、助洁、助行、助医、助急等“六助”上门服务。同时,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,建设家庭养老床位,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。
社区养老服务:优化社区养老服务供给,聚焦高龄、失能、残障等老年群体需求,培育连锁化、专业化、品牌化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。有针对性地增加老年人急需的短期托养服务、入住机构前的过渡性适应性服务,积极发展老年认知障碍社区支持网络。
机构养老服务:做强机构养老专业照护服务,夯实公办养老机构特殊困难老年人照护主阵地作用,兜牢底线。同时,有效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,引导提升专业照护技能和服务水平;鼓励社会力量发展高品质照护机构,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照护需求。
三、推动医养康养结合
完善衔接共享的医养康养结合机制:坚持老年人全生命周期服务理念,加强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、健康服务的结合。针对老年人不同阶段的身心变化需求,提供全方位的照护服务。
加强要素支撑保障:从服务机构供给端加强财税、金融、人才等要素支撑保障。同时,推动完善并落实养老服务减税降费等扶持政策,加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。
四、强化监管与评估
强化监管合力: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养老服务监管的牵头部门和首要落实部门责任,并协调推动相关各方结合职责履行对养老服务质量安全的监管责任。同时,推动监管资源力量向基层倾斜。
健全监管机制:推动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,开展联合检查或专项整治。同时,建立健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机制,确保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运营。
五、鼓励社会参与与志愿服务
发挥社会组织作用: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,提供专业化、个性化的服务。同时,加强社会组织与政府、企业等主体的合作与交流。
推广志愿服务:组织志愿服务队与老年人沟通交流,了解他们的心理需求和情感诉求。通过陪伴、聊天、开展文化娱乐活动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心理关怀和慰藉。
综上所述,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需要从政策供给、服务体系建设、医养康养结合、监管与评估以及社会参与等多个方面入手。通过综合施策、协同推进,构建覆盖城乡、高效便捷的养老服务体系,满足老年人多样化、多层次的服务需求。